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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标志申办时提交产品标准的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突出审核重点,抓住重点关键问题,对安全标志申办时申请人提交的产品标准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1.完全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申请人不必提交产品标准。
            2.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相关标准中规定需由生产单位确定具体技术参数或性能要求,某些参数或功能超出相关标准的产品,申请人只需提交产品技术条件,技术条件中应明确相关内容。格式和内容参见示例1
            3.对于执行多个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需要补充要求的产品,申请人需提交产品企业标准,产品企业标准应明确执行标准的条款、需要补充的内容等。产品企业标准编制时,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某条款引用的,只明确标注该条款号(如:×××执行MT×××-×××中5.6的规定,×××性能检验执行MT×××-×××中6.6的规定等),不必照抄该条款内容。格式和内容参见示例2
            4.无可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申请人需提交产品企业标准, 产品企业标准的编写尽量采用简化的格式,主要内容包括产品的适用环境、安全要求、主要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等。格式和内容参见示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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