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标字[2005]2号





关于撤消涟源市三家生产单位
煤带式制动机械无级调速矿用提升绞车安全标志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举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于2004年12月9日至10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被举报的湖南省涟源地区五家生产带式制动机械无级调速矿用提升绞车的生产单位进行了安全标志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涟源市煤矿机械厂、涟源市明星机械厂、涟源市三维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带式制动机械无级调速矿用提升绞车,机械调速机构和安全制动器的安装位置不正确,与安标审查通过的备案图纸不一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属“放飞车”产品。
    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撤消以上三家单位带式制动机械无级调速矿用提升绞车全部安全标志。所撤消产品安全标志编号分别为20031209、20031208、20031162、20033202、20033200、20034697、20034696、20034583、20044173、20034582、20044175。被撤消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自撤消之日起再次申请安全标志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80日。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