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标字〔2015〕25号
关于选拔安全标志评审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安全标志评审员队伍结构,壮大评审员队伍,现拟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员申请人中选拔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注册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员,从事现场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相关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中从事矿用产品技术审查、产品检验的专业人员、相关矿用产品生产企业中从事技术、生产管理的专业人员。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二)学历:机械、电气、化工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
(三)工作年限: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养及良好的工作作风,自愿从事现场评审工作,接受安标国家中心的评审计划安排;
(五)申请人为矿用产品生产企业人员的,所从事的工作范围原则上应为非金属产品技术和生产管理;
(六)需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员申请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单位、姓名)2张,于2015年6月30日前寄送安标国家中心。我中心将依据《安全标志评审员管理细则》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安全标志评审员培训及考核工作安排
(一)培训内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等九个新版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志工作体系;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要求,现场评审规范及准则;安全标志评审员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等。
(二)时间:3天,初定2015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笔试和面试。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路5号安科大厦502室
收件人:安标国家中心评审部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84264266转3
附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员申请表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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