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
等五个新格式性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延续、变更及年审工作,我办将于2006年1月1日启用如下五个格式性文件:

    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生产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申请产品登记表)
    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延续申请书
    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
    五、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审登记表

    初次申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需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生产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申请产品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
    再次申请安全标志时,只需要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申请产品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只需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延续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
    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产品的生产条件及技术文件变化的,应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变更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审时,需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审登记表》。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200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