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宜兴地区电缆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矿用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详见安监管规划字[2004]107号)的有关规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于2005年3月23日至29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江苏省九家电缆生产单位进行了安全标志监督评审和监督抽样。
监督检查结果:无锡市东峰电缆厂、无锡市德立线缆有限公司、江苏海达电缆有限公司、远东电缆厂、无锡市江南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中煤矿缆有限公司、无锡市沪安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明珠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泛亚电缆有限公司等九家电缆生产单位安全标志有效期内的电缆产品符合要求,监督检查合格。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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