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宣贯会在长沙举行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精神,加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管理在矿山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的指示,2006年11月25~26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宣贯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监督管理一司领导,部分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设备监管的有关领导莅临会议。
来自矿用产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11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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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标国家中心袁庆国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何学秋副司长、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彭伏桂副局长、安标国家中心宁宇
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郑卉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一司杨永太处长、长沙矿山研究院周爱民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
 何学秋副司长对我国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当前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证矿工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的高度,强调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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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并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进一步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在矿山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作了重要指示。
 安标国家中心杨大明副主任就我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及其发展历程、安全标志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申办程序及相关要求、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体系的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宣讲。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已全面启动,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共八大类、27个小类。目前已有60多家企业生产的1000余种产品取得了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数十家企业正在申办过程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该优先采购、使用已经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机构要将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装备安全保障工作来抓,加强对矿山企业执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监督、监察,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在矿山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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